近日,《第四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特别报告——《国家碳市场特别评估报告》正式出版。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段茂盛研究员为该特别报告的领衔专家及首席作者,周胜副研究员为第二章的首席作者。

该报告介绍了截止2019年国内碳市场的发展、清洁发展机制(CDM)市场、自愿减排(CCER)市场、试点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ETS)、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效果评估方法及与其他相关政策的协调等内容。

报告指出,我国碳市场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循序渐进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卖家身份参加CDM,向发达国家出售CDM项目产生的减排指标;第二阶段,建立与CDM市场并存的国内CCER市场;第三阶段,建立ETS市场。前面阶段的实践为后面阶段奠定了坚实的意识以及技术和管理能力基础。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CDM项目东道国,CDM合作曾给相关行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并极大提高了我国各级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和企业、研究机构、咨询机构等减排温室气体的意识以及技术和管理能力,为我国CCER市场以及试点和全国ETS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机构、人员和技术基础。

我国借鉴CDM的相关技术规则和程序,建立了CCER市场(“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以激励潜在的减排项目和规范多样化的自愿减排市场,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权威和透明的项目和减排量信息。CCER市场在提高全社会的减排意识和促进精准扶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试点ETS的制度设计在多个重要方面体现出比较一致的中国特色,并对碳减排、产业发展、就业和企业的低碳创新投入也有明显影响,但也存在交易活跃度不足、交易时间集中,不同试点的配额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全国ETS建设选择了自上而下的路径,由国家确定统一的市场规则,设计既吸取了试点ETS建设和运行中的经验和教训,也考虑了全国市场建设面临的区域差异大等诸多特殊性问题。

对ETS的效果进行科学和及时的评估是不断完善体系设计的基础。评估的机制安排包括评估流程、相关方参与及其职责、时间安排等,应在体系的基础性文件中予以明确。目前对ETS效果的评估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碳减排效果、对低碳技术创新的影响、对经济产出和竞争力的影响、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以及市场运行表现。评估所用定量方法主要包括趋势外推法、双重差分法、基于倾向得分匹配的双重差分法、三重差分法、合成控制法等,定性方法包括问卷调研、访谈、案例分析等。但对ETS 效果的评估中存在着对评估方法认识错误、事后评估研究的体量不足、评估所需数据难以公开获得等问题,需要加大体系设计和运行相关数据的公开力度。

此外,报告建议应在政治和技术两个层面协调ETS与其他主要相关政策的关系,以提高其共同实施的有效性、成本效益、公平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