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国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研讨会:澳大利亚经验借鉴”在线举办。本次会议由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清华三峡气候与低碳中心和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气候与能源政策中心联合主办,汇聚中澳两国能源政策制定者、市场运营商、高校学者及能源企业代表,共同探讨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发展经验对中国《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的借鉴意义。
会议由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希良教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气候与能源政策中心主任Frank JOTZO教授共同主持。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以及三峡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华能集团、国家能源集团等能源企业的专家参会。

张希良教授在会议背景介绍中指出,目前中国正在修订《可再生能源法》,研究所作为牵头起草专家建议稿的单位,期待通过本次交流,借鉴澳大利亚的实践经验与立法智慧,为中国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提供有益参考。Frank JOTZO教授对会议邀请表示感谢,他希望在介绍澳大利亚电力市场的最新发展与体制框架的同时,也能与中方专家展开深入交流。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长聘副教授张达介绍了中国《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进展和关注的重点问题;澳大利亚能源市场委员会(AEMC)委员Tim JORDAN详细介绍了澳大利亚电力市场框架,为与会者提供了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制度背景。

会议围绕三大专题展开深入交流。在“规划”专题中,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商(AEMO)战略规划经理Samantha Christie系统阐述了综合能源规划(ISP)的制定与实施机制,就规划前期准备、方案形成及目标落实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介绍。在“投资担保”专题,澳大利亚气候变化与能源部清洁能源投资部门主管Salim MAZOUZ重点介绍了容量投资计划(CIS)的运作机制,包括差价合约(CfD)的应用、招标时序安排以及与ISP规划的衔接等问题。清洁能源监管机构(CER)可再生能源目标处主任Matthew Power在“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专题,分享了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目标(RET)与绿证交易体系的管理经验。讨论环节,与会嘉宾就上述专题的细节内容与澳大利亚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
三峡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国际清洁能源研究中心主任黄俊灵在总结环节向澳大利亚专家表示感谢,认为澳大利亚在可再生能源规划、投资激励和市场机制方面的实践经验有助于中国完善可再生能源法律体系,推动构建更加市场化、法治化的能源发展环境,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并期待未来与澳方进一步开展深入交流互鉴。